一、XXXXX
二、“万人计划”即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三、“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四、“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五、“特支计划”科技青年拔尖人才
六、“珠江人才计划”团队项目
七、“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
八、“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
九、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十、高层次专业人才奖励补贴
十一、海外高层次人才 认定
十二、海外高层次人才 奖励补贴
十三、菁英人才
十四、鹏程计划
十五、凤凰工程
十六、龙舞华章计划
十七、聚龙计划
十八、领航人才
十九、梧桐人才
二十、福田英才
二十一、深龙英才
二十二、鸿鹄人才
发布单位:中组部
01政策名称:千人计划
扶持对象:海外人才
资助标准:
创新人才长期:550万(中央100万+省150万+市300万)
创新人才短期:325万(中央50万+省75万+市200万);
创业人才:550万(中央100万+省150万+市300万);
青年计划:(民营企业不可申报)最高625万;
外专:最高千万以上;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最高上亿元。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一般不少于9个月;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④国家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核心材料:
1、申报书
2、相关荣誉证明
备注:
大约6-7月 申报
02政策名称:“万人计划”
即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扶持对象:国内人才
资助标准:
最高100万,同时地方和用人单位可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申报条件: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50周岁以下,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申报核心材料:
1.申报表
2.各类证明材料
备注:
大约6-7月 申报
发布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01
政策名称:“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扶持对象: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
资助标准:
一次性80万生活补贴,遴选30名
申报条件:
(1)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专利需授权);
(2)注册时间2年以上;
(3)企业财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创办时间为5年以内,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当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按60%比例折算纳入主营业务收入)
②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当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可按60%比例折算纳入净利润数额)
申报核心材料:
1.公司章程或股份证明
2.营业执照
3.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纳税证明
4.发明专利证书
5.企业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02
政策名称:“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扶持对象:坚持在科研一线潜心应用研究,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
资助标准:
一次性80万生活补贴,遴选30名
申报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
(二)博士/正高级以上(企业本科,职称不限);
(三)在粤全职,连续2年以上;
(四)近5年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及1项以上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或为4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省部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前三)。
申报核心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3.2年以上的广东省社保或纳税证明
4.项目立项书,合同书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获奖证书
03
政策名称:“特支计划”科技青年拔尖人才
扶持对象: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青年人才
资助标准:
一次性30万生活补贴,遴选60名
申报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 ;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不受职称限制);
(三)在粤全职,连续2年以上;
(四)近5年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及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为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为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
申报核心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3.2年以上的广东省社保或纳税证明
4.项目立项书,合同书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获奖证书
发布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01
政策名称:“珠江人才计划”团队项目
扶持对象: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与新医疗、创新药物、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等高新技术领域,面向全球大力引进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或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团队,支持在粤高层次人才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加大对海外青年英才团队扶持力度,优先支持南沙、前海、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引进集聚高水平人才团队。
资助标准:
1.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三个档次给予1000万元至1亿元的资助;
2.本土创新科研团队:入选团队在珠三角地区的由省财政按用人单位支持资金额度的1倍提供科研经费,在粤东西北地区的由省财政按用人单位支持资金额度的2倍提供科研经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3年后考核优秀的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本土创新科研团队成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引进创新创业团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均为国(境)外、省外引进,优先支持从国(境)外引进的团队。
2.引进后需连续在粤工作5年以上
3.团队成员至少两两之间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有过3年以上稳定合作基础。
4.海外青年英才团队所有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均从国(境)外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本土创新科研团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为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杰青、长江学者,且已全职在粤工作3年以上 。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④国家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核心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科研获奖证明材料
3.项目承担情况
4.授权专利材料
02
政策名称:“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
扶持对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以及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
资助标准:
按实际年薪酬收入的1倍给予生活补贴。每年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经认定的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来粤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单位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180天以下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申报条件:
青年拔尖人才: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符合《广东省引进青年拔尖人才认定标准(2017年)》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青年拔尖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分A、B两类给予资助,A类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B类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
其中这两条标准相对来简单:
一、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助理教授;
或 二、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所在专业领域位于《期刊引用报告》JCR一区)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申报核心材料:
1.本人正在履行中的劳动合同;
2.全职在粤证明材料,国内人员提供人事或社保关系转入我省单位相关证明;境外人员提供出入境记录、银行工资流水等
03
政策名称:“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
扶持对象: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
资助标准:
1.进站资助。进站博士后资助6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到设站单位。
2.后续资助。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3.配套资助。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给予配套支持。
申报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以进站时间为准)。
2.近2年内在世界排名前200 名的高校(排名以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
申报核心材料:
博士后研究计划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01
政策名称: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扶持对象:在深就业创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资助标准:
暂无
申报条件:
后备级人才:年龄40周岁以下,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或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
b.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
2.博士后出站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3.其他认定条件。
申报核心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与认定标准有关的证明材料
02
政策名称:高层次专业人才奖励补贴
扶持对象: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及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
资助标准:
杰出人才:600万
国家级300万
地方级:200万
后备级:160万
申报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申报核心材料:
1.《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深圳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发布单位:市人社局
01
政策名称: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
扶持对象:在深就业创业的国外高层次人才
资助标准:
暂无
申报条件:
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年龄40周岁以下,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圳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2.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发表论文3篇;
4.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
5.近5年,在深圳注册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且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第一轮融资1000万元以上,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人员 ;
6.近5年,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且在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担任主要职务者;
7.其他条款指定的条件。
申报核心材料:
1、申请表
2、个人证明
3、根据认定标准提供相应的荣誉证明、任职证明、发明专利证书、产业证明、销售额证明、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
备注:
社保在同一家公司缴纳满三个月才可申报
02
政策名称: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扶持对象:海外A类、B类、C类人才
资助标准:
A类:300万
B类:200万
C类:160万(分五年等额发放)
申报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申报核心材料:
1.《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深圳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发布单位:罗湖区
01
政策名称:菁英人才
扶持对象:在罗湖区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
资助标准:
1.A类:50万元安家补贴、提供免租住房或者5年48万的物业补贴;
2.B类:30万元安家补贴、提供免租住房或者5年30万的物业补贴;
3.C类:20万元创业补贴、19.8万-21.6万元的物业补贴;
以上还有每年最高2万元的研修津贴和最高2万元的小汽车上牌补贴;
申报条件:
A类菁英人才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深圳“孔雀计划”A、B类人才及“孔雀团队”带头人;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2.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且在连续2年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连续2年年纳税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3.连续2年年度纳税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一级分支机构负责人。
4.近2年,累计获得专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
B类菁英人才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
2.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市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业担任公司首席分析师者(或首席经济学家)、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核准)、公募基金经理职务2年以上者。
3.上年度,深圳市新增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或文化出口10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C类菁英人才满足其一: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罗湖注册并实际经营超过6个月的初创型企业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须持有20%以上股权,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近5年,获得中国、深圳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奖项或各赛区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人员;
2.近5年,在《福布斯》“中国移动互联网30强”榜单企业中担任中层管理人员;
3.曾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上榜公司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担任中层管理人员;
4.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二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
5.“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
6.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中的后备级人才。
(二)罗湖互联网产业基金——罗湖红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投资的在罗湖区注册和纳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近2年累计获得专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1000万以上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每单位限报1人)
(四)获得深圳市科创委资助30万以上的创业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每单位限报1人)
(五)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六)经国家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运营企业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每单位限报1人)。
申报核心材料:
1.身份证
2.劳动(聘用)合同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所在企业或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备注:
1.个人的社保、个税需要近半年以上的
2.任职证明最好提供任命文件,企业出具的任职证明需包含任职和任期等相关信息
发布单位:大鹏新区
01
政策名称:鹏程计划
扶持对象:
1.杰出人才:大鹏新区新引进或新区人才中新认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
2.高层次人才:大鹏新区新引进或新区人才中新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
资助标准:
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高层次人才按所获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追加奖励补贴:
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才、“万人计划”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和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在大鹏新区全职工作;
2.在大鹏新区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保(依照相关规定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除外);
3.申请人未享受深圳市(含各区)购房优惠补贴、免租住房和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等住房政策待遇。
申报核心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杰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
2.与大鹏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4.深圳市杰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证书
发布单位:宝安区
01
政策名称:凤凰工程
扶持对象:在宝安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一、资助标准:
追加奖励补贴 (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
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
1.申请时需具备有效的市、区高层次人才身份;
2.申请人认定后所获得市奖励补贴,按1:1 的比例追加奖励补贴;
3.申请人领取宝安区配套奖励补贴期间需在宝安区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保。
申报核心材料:
1. 高层次人才证书;
2. 身份证件
3.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资助标准:
20万奖励补贴(分三年按5:3:2发放)
申报条件:
据《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6 年修订版)》新认定的区级高层次人才,且需全职在我区工作并在我区缴纳社保。
申报核心材料:
1.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证书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三、资助标准:
暂无
申报条件:
宝安区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缴纳个税,就业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创办企业的:需为法人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科技创新领域
1.拥有5件以上发明专利或通过PCT申请获得2件及以上国际发明专利,且均为前2位的完成人; 2.在基础科学、工程科技、生物科技、医药科技、信息科技等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且在宝安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研发满1年的人员;3.拥有国际国内发明专利,且年纳税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首席技术专家或研发负责人
4.项目A轮融资获得风险投资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创新、创意、创客人才或团队的核心成员;
5.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企业税前年薪超过100万元的科技创新和研发管理人员;
(二) 经营管理领域
1.宝安区认定的总部企业、宝安区认定的先驱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深圳市和宝安区认定的总部企业、上市公司年薪100万元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
(三)综合类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从相应专业的工作人员;
2.经认定的国内外博士后出站人员;
3.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且在宝安工作满1年的人员。
申报核心材料:
1.身份证件
2.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员无法提供合同的,提供公司章程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本人银行卡及复印件
发布单位:龙华区
01
政策名称:龙舞华章计划
扶持对象:在龙华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一、资助标准:
暂无
申报条件:
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须已与区用人单位签订连续三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区用人单位全职创新创业和正常缴纳社保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孔雀A、孔雀B、孔雀C;
B类人才:国家各部委、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的高层次人才;
C类人才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经区认定的人才:
1.中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启动类项目资助的入选申请人;
2.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文化出口企业10强、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3.龙华新区认定的纳税、工业、自主创新、服务业前10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4.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文化出口企业10强、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5.龙华新区认定的纳税、工业、自主创新、服务业前10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6.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在新区注册并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企业工作2年及以上,且每年个人所得税纳税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者(各法人1年内仅可申报1人)。
申报核心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护照
2.人才证书
3.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5.完税证明
6.所在企事业等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7.在职工作证明
二、资助标准:
区A类人才按市级补贴1:1配套;
区认定的B类人才,给予市后备级领军人才奖励补贴标准的80%补贴;
区认定的C类人才给予市后备级人才奖励补贴标准的40%补贴;(分5年发放,第一年30%,第二至四年20%,第五年10%)
申报条件:
(1)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与区用人单位签订连续三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且正按合同条约在该区用人单位正常创新创业;
(2)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且申请奖励补贴时满一年以上(其中属于国(境)外专家,或者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到区首次产业化的省创新科研团队、市孔雀计划团队主要成员和不超过3名骨干成员,以及市孔雀计划A类、国家级及以上领军人才作为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不超过3名主要成员,提交在区用人单位正常创新创业一年以上的在职证明材料)。
(3)缴纳个税(最新几个月的即可)
(4)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申报核心材料:
1.龙华新区人才证书
2.市人才证书
3.国(境)外人员需提交《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4.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或护照
5.申请人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材料
6.人才和团队层级的认定材料
发布单位:坪山新区
01
政策名称:聚龙计划
扶持对象:在坪山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资助标准:
对认定的杰出人才、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孔雀A、孔雀B、孔雀C的Ⅰ类按市级补贴1:1配套,新区认定的Ⅱ、Ⅲ类高层次人才给予15万奖励补贴
申报条件:
认定的杰出人才、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孔雀A、孔雀B、孔雀C的人才
申报核心材料:
暂无
发布单位:南山区
01
政策名称:领航人才
扶持对象:在南山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资助标准:
1、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
资助内容:最高30万元的资助。
2、“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资助额度:对落户南山的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国家资助经费50%、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资助。
3、“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新创办企业项目资助
资助额度: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给予100万元的创业资助;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的,给予100万的创业资助。
4、“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
资助额度: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专千人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工作经费配套资助;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工作经费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A类人才(6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市认定的杰出人才或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孔雀计划”A类。
2.上市公司(不含“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每单位限报1人。
3.南山区认定的总部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每单位限报1人。
4.项目A轮融资获得风险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创客或创客团队的核心成员,每项目限报1人。
B类人才(55周岁以下并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地方级领军人才或“孔雀计划”B类。
2.项目A轮融资获得风险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创客或创客团队的核心成员,每项目限报1人。
C类人才(4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后备级人才或孔雀C类;
2.“新三板”挂牌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每单位限报1人。
3.近3年内获得区级科技奖项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研发人才,每单位3年内限报1人。
4.项目A轮融资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创客或创客团队的核心成员,每项目限报1人。
申报核心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
3.社保证明
4.劳动合同
5.与认定标准有关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明、业绩成果鉴定
备注:
证书有效期三年
发布单位:福田区
01
政策名称:福田英才
扶持对象:在福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资助标准:
新认定为深圳市杰出人才的给予120万元奖励
新认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的给予60万元奖励
新认定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B类人才)的给予30万元奖励
新认定为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有效期1年)
申报条件一:
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
(三)无不良学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
(四)在福田区就业的,须与辖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福田区创业的须为企业创始人。
Ⅰ类“福田英才”为辖区的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和B类人才;
II类“福田英才”为辖区的深圳市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福田区A类成长型人才;
III类“福田英才”为辖区的福田区B类成长型人才。
申报核心材料一:
1.《深圳市福田英才认定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证明其人才层次的相关材料
5.单位注册地及纳税地证明材料
6.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
备注一: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取消其5年内申请资格以及所在单位5年内组织申请资格,并报市人才主管部门。
申报条件二:
在福田区注册及纳税创业就业两年以上,新认定更高层次市级人才的“福田英才”给予配套奖励;
新认定为深圳市杰出人才的给予12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的给予6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B类人才)的给予3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的给予10万元奖励。
申报核心材料二:
(一)《福田区新认定人才奖励申请表》
(二)新认定后的人才证书及原来的人才证书
(三)在辖区创业就业两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
备注二:
(一)申请时限为申请人取得新认定人才证书1个月内. (二)审核时限为60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起算。
(三)奖励集中组织发放,一般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仅享受一次)。
发布单位:盐田区
01
政策名称:梧桐人才
扶持对象:在盐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资助标准:
A类杰出人才:100万工作经费+600万奖励补贴;其他事300万奖励补贴;
B类:200万奖励补贴;
C类:160万奖励补贴;(奖励补贴每年发放一次,分五年等额发放。)
D类:10万住房补贴(无房、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分三年平均发放)
申报条件:
A类为辖区的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A类人才、有效候选院士;
B类为辖区的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B类人才;
C类为辖区的深圳市后备级领军人才、海外C类人才;
D类为辖区认定的成长型人才: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近5年,在任国高、深高、主导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重点软件企业的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
3.两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以授权书或证书为准);
4.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
5.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发明人,且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6.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发明人,在我区国家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者;
7.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三等资助项目的项目申请人;
8.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辖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申报核心材料:
1.社保缴费证明
2.劳动合同
3.身份证
4.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质证明等
发布单位:龙岗区
01
政策名称:深龙英才
扶持对象:在龙岗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资助标准:
创业领军人才:按照上级补贴额度1:1,最高300万,分五年发放;
创新领军人才:按照上级补贴额度1:0.5,最高150万,分五年发放;
青年创业人才:对获深圳市创业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获深圳市资助的创客个人或团队带头人,按市资助额度1:1配套。
申报条件:
1.深龙英才A、B(广东省“特支计划”的领军人才、地方级和孔雀B类)、C类(广东省“特支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后备级人才和孔雀C)年龄分别不超过65、60、50周岁,D类(从事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获深圳市创业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批文、银行流水)、E类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属于《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深龙人才通〔2016〕3号)中的人才类别之一,且属于我局受理的人才类别部分在龙岗区创业或全职工作:
(1)在龙岗区创业的,所创办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创业人才应为所创办企业中股权占比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所创办企业中实际持有的股份权益最大的自然人),且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次申请认定时连续缴纳时间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最大自然人股东为多人,由企业推荐其中一人为创业类申请人。每家企业只有一人可认定为创业人才;
(2)在龙岗区全职工作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单位应当与申请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首次申请认定时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均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社会保险或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3)外籍人才可不受社会保险费规定限制。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从深圳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规定限制。上述人才均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
申报核心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
2.能够证实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所列类别之一的有关材料
3.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龙岗区创业的人才,另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需按相关要求年检)
2.龙岗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3.申请人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材料
4.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发布单位:光明新区
01
政策名称:鸿鹄人才
扶持对象:在光明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资助标准:
杰出人才、精英人才、成长型人才(科技创新类、经营管理类、技术技能类、综合类):
1、人才奖励类
对在新区创新创业的“鸿鹄人才”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自评定之日起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杰出人才给予600万元奖励;
(2)精英人才分别给予A类人才300万元、B类人才200万元、C类人才120万元、D类人才80万元奖励;
(3)成长型人才给予60万元奖励。
2、人才创业奖励类
“鸿鹄人才”在新区创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2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50%的场租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具体补贴金额参考实际租用面积及新区生产研发场所的平均指导价申请。各类人才补贴标准如下:
(1)杰出人才最高补贴300万元;
(2)精英人才A类最高补贴200万元,B类最高补贴160万元,C类最高补贴120万元,D类最高补贴100万元;
(3)成长型人才最高补贴80万元。
申报条件:
杰出人才、精英人才参考认定的杰出人才、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孔雀A、孔雀B、孔雀C的人才;
成长型人才要求在40岁以下的创业型人才
申报核心材料:
1.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农深圳研究院